为了顺利完成2018届研究生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2018年6月10日前
具体答辩分组和时间由各研究室和导师自行安排。
二、答辩工作要求
1、硕士生答辩委员会由5-7名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含1名及以上外单位专家。
2、答辩前,学生完成相关准备材料交于每场答辩会秘书,秘书负责答辩会议的具体安排和材料准备。
3、研究生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4、答辩完成一周内,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硕士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评议情况及答辩情况,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人事教育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