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国地震局关于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告》(中国地震局公告 第29号)相关要求,中国地震局将依托中国地震局网站公示公开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为建设单位选择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提供参考,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根据中国地震局相关要求,请湖北省范围内符合中国地震局《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中震防发﹝2017﹞10号)第七条相关规定且愿意开展地震安评的相关单位,于2018年1月2日前向我局申报相关信息(见附件)。
联系人:徐凯
电 话:027-653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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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信息情况表.docx